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宣布,山西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房地产企业因违反明码标价等规定被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1000多万元。
发展改革委指出,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强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发展改革委称,这些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开通报上述典型案件的目的,是提醒所有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督促所有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对于整改不力的房地产企业,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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