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新华社图表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8日宣布,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近日发布的通知,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通知明确,国家对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以下的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门站价格的范围为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为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发展,2011年已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生产组织,做好供需衔接,满足居民生活、化肥生产等重点用气需求,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要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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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旨在鼓励生产清洁能源 改善环境质量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这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民生有哪些影响?能否促进我国清洁能源天然气生产和合理利用?是否有利于扩大进口?能否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同时,由于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5%,且下游多数用气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现象,通过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进而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可能性较小。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后,车用气价格相当于汽油价格的60%左右,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不大量生产和消费天然气,就谈不上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科学发展!”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如是说。
我国能源消费过度依赖煤炭和石油导致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为遏制过量使用煤炭、石油带来的空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决定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在工业和生活中鼓励使用清洁、高效能源天然气。
董秀成表示,虽然天然气具有优质、清洁、高效的优点,长达数千公里的管道运输导致气价终端销售价格不菲,但综合考虑环境成本等因素,要改善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必须容忍适度的价格上涨。
董秀成表示,过去,国内天然气使用量比较小,人为压低价格不利于刺激企业扩大生产,特别是从国外进口。要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必须充分运用价格在调节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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