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郑州7月6日电 从2009年至今,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26名从事矿石粉碎生产的工人先后被诊断为尘肺病。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得到4万-5万元的救助款,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卖”给了乡政府。记者在日前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危重病人现只靠简单的药物维持生命,在痛苦中煎熬。
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尘肺病人
在君召乡晋窑村一个尘肺病患者家中,记者看到十几名咳嗽不止,气喘吁吁的病人。一个叫孟憨旦的病人告诉记者,今年59岁的他和儿子都患有尘肺病,自己是矽肺病三期,儿子是二期。
孟憨旦从2004年到2007在登封国安硅砂有限公司工作,主要是放硅粉清地。后因浑身无力,时常低烧而回家。他告诉记者,公司生产硅砂粉尘很大,每两个月给工人发一个口罩。
“机器一开跟磨面一样,乌烟瘴气。”记者看到,所谓的“防护”口罩四周只有一层普通海绵,约1厘米厚,鼻口凸处内放一个几乎透明的薄棉纸,这就是“防护层”。病人说,戴着口罩根本起不到防尘避沙作用。
孟憨旦说,从2009年至今,包括他在内这个村已有20多人被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为尘肺病。
患者晋宪伟,患尘肺病近5年,目前只能在家等死。其弟晋振伟说:“住了3次医院,花10多万块钱,欠一堆债,没钱住院了。”
乡政府“买断”病人索赔权
村民何黑娃告诉记者,患有尘肺病的父亲何新义,曾因怕再花家里的钱,拒绝家人送他到医院抢救。
何黑娃说,父亲在国安公司工作3年后,身体就垮了。2008年11月,父亲被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诊断为硅肺——符合三期表现。之后,多次找老板讨说法,但公司均以没钱的理由拒绝赔偿,并很快停工停产。2009年9月,何新义在挣扎中死去。
何黑娃说,2009年,乡政府对村里尘肺病人给予救助,但条件是必须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甲方(尘肺病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自愿放弃就患尘肺病所享有的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就同一事件、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包括信访)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甲方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
2009年10月,何黑娃为了葬父还债,不得已与乡政府签订“买断索赔权”协议。之后,获得5万元救助款。
村里尘肺病人代表乔大丰说,全村21名病人,有16人与乡政府签订了“买断索赔权”协议,但大多数病人是分两三年才拿到乡里的救助款。3年后,获得救助费的病人发现,看病的钱很快就花没了。
时间超法定期限维权无望
确认是因工作的缘故而患上尘肺病,是病人维权的首要条件。为了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这些病人曾到登封市劳动仲裁委申诉。然而,这条路却被堵死。
乔大丰说,由于国安公司停工闭门,拒绝向这些尘肺病人提供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009年12月,孟憨旦父子、晋中超三人向登封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确认与国安公司的劳动关系。但两天后,仲裁委以“三申请人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国安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争议为由”,不予受理。
记者发现,这些病人提供的关键证据——省职防所的诊断证明在“工作单位”栏中,填写的竟是病人住址。
去年9月,村里18名尘肺病人,向郑州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很快,申请全部被驳回,理由是申请“已超出1年的法定申请时限”。18人再申诉,亦被驳回。
为讨回公道,病人又将国安公司起诉到法院。但2012年7月,登封市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上述请求。
工伤鉴定超过法定时效;企业人去楼空;病人成了原被告……病人们依法维权的道路都被阻断,只能在痛苦中煎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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