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如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怎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陈锡文表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最大的难题是如何携手几亿农民一起奔小康。三中全会的《决定》为解决这一难题指明了方向。
【改革举措】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解读】
充分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利
参加《决定》起草工作的陈锡文认为,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一是法律已经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让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这是最基本的。这方面工作正在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等举措,就是为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奠定重要基础。
二是创造更好的制度使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更好的运用。为此,全会《决定》要求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就是为保障和实现农民财产权利而提出的重要举措。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能损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也不能让农民流离失所。
【改革举措】
《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解读】
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
陈锡文表示,这一表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曾提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这个问题,明确要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陈锡文认为,这些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举措。
陈锡文强调:“我国是人均耕地非常稀缺的国家,土地制度再怎么改,也不可能、更不可以随便让耕地变成非农建设用地。”陈锡文说,“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必然要占一部分农村土地,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权益,让农民失去土地后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在陈锡文看来,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过去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财产权益尊重不够,所以矛盾纠纷不断。二是要严格保护耕地,对土地利用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用途管制。
陈锡文说,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大量工作要做,要认真总结农民的诉求,以及整个社会对这个重大问题的看法,也要总结各地实践中创造的有价值的经验,使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
【改革举措】
《决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解读】
着力解决征地补偿过低等问题
陈锡文说,这是跳出“三农”,从全局角度,为农民构建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制度保障。
陈锡文表示,全会提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16个字含义深刻、意义深远,当然任务也非常艰巨。“需要看到,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固定为一种制度,成为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主要障碍,所以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除。”陈锡文说,“为此,决定要求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一是指推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这些生产要素在城乡平等交换。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补偿过低、农民工同工不同酬、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指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对农村的均衡配置。近年来,我国农村已经建立了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但是待遇和保障水平与城镇居民有很大的差距。在这方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是今后要发展的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改革举措】
《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解读】
适度规模经营是必须要走的路
陈锡文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必须要走的路。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耕地越来越少、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高的矛盾,怎么解决?既要靠增加农业投入、完善水利设施、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等举措,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今后,除了大多数的普通农户承包家庭经营之外,还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等新型生产主体。
“如今,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形成了两类主体。一类生产农产品,种粮种菜,是生产经营主体。还有一类不直接生产农产品,而给生产者提供服务,这就是我们讲的服务主体,也就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陈锡文说,“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扩大服务规模来弥补土地经营规模的不足。”
【改革举措】
《决定》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解读】
农民工落户城镇同享住房社保
陈锡文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是我们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陈锡文说,《决定》明确了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放开落户限制的各项要求。今后随着这一改革的推进,将使大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真正的“人口城镇化”。《决定》还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就是说对那些在城镇常年务工的、暂时不能或者不愿落户的农民工也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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