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水松 记者 汪鸣)近日,宁国狮桥森林派出所经过认真调查取证,成功调处了一起因误砍毛竹引发的涉林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0月下旬,狮桥森林派出所接到中溪镇中溪村龙门坑村民组江某报案,称其自家经营管理的“夏老腰”山场90余株毛竹被人盗伐,请求查处。森警们现场勘查发现,与江某山场相邻的蒋某山场内有毛竹被采伐,而且采伐痕迹和新鲜程度相似。民警立即找到蒋某询问,得知蒋某的毛竹是其雇请的4个浙江籍砍工郝某等人采伐,在砍伐的前段时间,蒋某曾将郝某带到现场进行了指认,郝某要求蒋某事先将山场进行砍灌。今年9月份,郝某准备采伐前,蒋某告知他须在其砍灌的范围内砍伐。随后,郝某按照蒋某的要求将毛竹进行了采伐。然而,当民警试图联系郝某时,郝某就是不肯露面,于是该所请求浙江省安吉县孝丰森林派出所进行协助。在他们的帮助下,民警们找到了郝某,根据郝某提供的线索,民警们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带到现场进行指认。
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此案竟是一场误会。原来,蒋某要求郝某在其已砍灌的山场内采伐毛竹,碰巧江某的山场也进行了砍灌,郝某以为只要已砍灌的都是蒋某的山场,结果误砍了江某山场94根毛竹。事后,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主动承认错误。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为促进稳定,民警本着互利互让及和睦相处的原则,对此案进行了协调,蒋某一次性赔偿江某直接经济损失600元,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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