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吉林等地的几家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服处方药物“病毒灵”的行为曝光后,引起各界关注与谴责。
为什么两家幼儿园保健医师的不法行为能长达5年,一些教职员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参与其中?为什么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始终未能察觉问题并监督纠正?为什么像“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至服用环节居然长期“一路绿灯”?儿童保护意识的缺失,执法监管的缺位,就是其中重要原因。
“被服药”事件折射的一些法治盲区问题,应引起重视。它反映出,我国的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立法与执法链条中,还有不少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抽象,协调性与可执行性不强;制定后,也未得到充分重视,执法与立法割裂、监管虚置,常被束之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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