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平 胡志斌
晨刊讯 近日,黟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由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短信诈骗案。铁证如山,被告人曹某某当庭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涉案人员张某某、曹某某等人合伙出资成立虚假公司,通过网上购买股民通讯信息群发短信,谎称指导炒股,从而骗取他人钱财。张某某已于2013年被判刑入狱,而曹某某潜逃到千里之外的广东后,最终也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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