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丽是一名四川姑娘,1999年她被人贩子拐卖给河南某县一个比她大20岁的男子。这名男子伪造小丽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采取欺骗胁迫的方法领取了结婚证,强行与小丽生活在一起。2002年,人贩子被抓,小丽被警察解救。当警察带小丽走时,小丽的“丈夫”拿出结婚证进行阻拦。面对这桩不幸的婚姻,小丽如何才能解脱?
[律师解读]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本案小丽是被拐卖的非自愿的胁迫婚姻,违反婚姻法规定,小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刘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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