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是专卖品,经营烟草需要办理专卖许可手续,买卖假烟是犯法行为,这些常识是烟草经营户们都知道的;如果紧俏品牌的香烟难以买到,通过地下渠道倒卖真烟,是否犯法?对于这点很多人就糊涂了。正因为这样的“糊涂”,个体工商户张某将站在被告席上受审。
真烟紧俏不够卖
2013年6月份,泾县市民张某从朋友手中盘下了一个小超市,主营烟酒日杂,生意也挺不错。张某并没有重新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而是继续以原经营户的名义买卖卷烟。
不久后他就发现,“中华”、“利群”等品牌的卷烟非常畅销,但这些品牌卷烟从正规渠道进货的配给非常有限,张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便托人四处打听,希望能从别的地方搞到这些卷烟。
不久,张某突然想起自己老婆的哥哥甄某在北京做宣纸生意,便托甄某在北京帮自己问问能不能买到上述卷烟,正巧甄某的宣纸店隔壁就有一家烟酒超市,甄某便替张某要了隔壁老板的电话,张某同该烟酒店的老板联系后,欣喜万分,他想要的热销卷烟那儿都有。
掩人耳目北京进货
从2013年7月起,张某就开始让甄某在北京代其收购“中华”、“利群”等卷烟,并通过快递的方式将卷烟运送至泾县,再将卷烟拿到超市销售。由于卷烟都是真货,供货畅通,生意特别好。
为了掩人耳目,张某所有买卷烟的款项,都让甄某代办,烟款都是直接汇给甄某,让甄某转交,有的时候张某还借用朋友的银行卡给甄某汇款,张某从不让该北京烟酒超市的老板直接向自己发货,都是计算好需要的卷烟品种和数量后,让甄某从北京的老板处拿到卷烟,再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自己,快递单上从不标明货物是卷烟。快递到货后,张某多是自己前往快递公司提货,再将卷烟送到自己住处存放,分批拿到自己的超市倒卖。
涉案金额20余万元
截止到2013年12月18日,张某被泾县烟草专卖机关查获前,张某先后分11次汇给甄某购买卷烟款21.76万元,累计非法购买和销售卷烟数百条。
面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张某承认自己无证倒卖卷烟的事实,但多次辩称自己并不知道从外地倒卖真烟也触犯了法律。日前,泾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张某的将是2-3年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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