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2008年4月间,被告布某某趁原告黄某某外出广东打工期间,擅自在原告承包的三角田搭建厨房,并开凿原告的楼房墙体作为其厨房的承重墙,致使原告楼房的墙体受损,并出现渗水现象,后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并要求其拆除乱搭乱建的厨房。被告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恶语相向,气焰甚为嚣张。原告盛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拆除其厨房,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调查发现原告所诉基本属实,而诉讼双方本为邻里,历来关系较好,但近来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两家各不相让,关系急剧恶化,矛盾愈演愈烈。主审法官经多次调解,均未奏效。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主审法官并不气馁,通过观察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中,诉辩双方表现出来的情感细微的变化,预感到要解开双方的感情纠结是有可能的,关键是方法问题。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给原被告讲起了典故: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在京做官。张英世居桐城,其府第与吴宅为邻,中有一公共隙地,向来作过往通道,后来吴家建房越界占用了两家的公共隙地,影响了张英家人的正常出行。张家不服,双方发生纠纷,告到县衙,因两家都是显贵望族,县官左右为难,迟迟不能判决。张英家人见有理难争,便寄书京城,告诉张英此事。张英读完后,在家书上批诗四句:“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收到张英回信后,家人毫不迟疑地让出三尺地基,吴家人见状,觉得张家有权有势,却不仗势欺人,深受感动,于是也效仿张家向后退让三尺。便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名曰“六尺巷”。讲完了这个典故,主审法官看了看了原、被告席上的诉讼双方,只见之前还盛气凌人的被告已稍稍面露愧色,低头不语;而得理不饶人的原告满脸通红,默不作声。主审法官见时机已到,故意清了清嗓门,然后抑扬顿挫地朗诵其临时改编的诗句:“一场诉讼只为墙,两方相让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然后趁热打铁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为这区区几千元赔偿款,闹得邻里反目,世代结怨。你们想一想,这样做不值得呀!”
最终,被告布某某被法官情真意切的劝说所感动,愿意当庭赔偿原告黄某某经济损失2500元并承诺于10天内拆除该墙。随后,双方握手言和。
□农
晖
何健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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