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手机号码能有多大价值?又如何引起两个女人的纷争,进而引出一场长达两年多的诉讼?2014年1月,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一起全国首例手机号码继承案,至今仍被人们热议。到目前为止,该手机号码究竟由谁继承,依然悬而未决……
继母继女相处融洽
王芸1982年出生在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父亲是做汽车轮胎生意的,家境富裕。大学毕业后,父亲为锻炼王芸,将公司交由独生女儿打理。2007年秋的一天,王芸应邀参加行业协会举办的联谊活动,不小心将饮料溅到了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王芸急忙道歉,中年男人却大度一笑:“没事的,这么多人,你能浇(交)到我,说明咱们有缘。”王芸被他的豁达和幽默逗笑了,两人聊了起来。
交谈中王芸得知,男人叫张健,45岁,某汽配公司老板,两年前离异,有一个22岁的女儿,名叫张媛媛。听说王芸年纪轻轻就将父亲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张健不由对她刮目相看,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她:“希望以后多多合作。”王芸一看他的手机号码,笑了:“137XXX77777,5个7相连,这个号码挺特殊啊。”
之后,王芸与张健偶有生意往来,更多的时候,是张健打电话来嘘寒问暖,或者约她去健身、喝咖啡。张健善谈,遇到王芸心情不爽,他都能以温情加幽默予以化解。一来二去,张健对王芸产生了感情,但开始大胆追求,王芸也对张健的情感积极回应,与他真心相爱了。
尽管两人的恋情遭到了王家人的反对,但王芸在2008年的金秋,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张健。婚后,王芸将公司交还给父亲,自己和丈夫一起经营生意。王芸对丈夫体贴照顾,对继女张媛媛也分外关心。尽管她只比张媛媛年长3岁,却尽力做好继母的角色,两人的关系相处得很是融洽。
由于年龄悬殊,王芸和张健的婚姻在当地引起议论,一些风言风语不时传到王芸的耳朵里,弄得王芸烦恼不已。看到继母不开心,张媛媛就安慰她:“那些人看你和我爸过得好,就羡慕嫉妒恨,你不理他们,他们就没趣了。”王芸勇敢面对,果然烦恼自消……
一个手机号码掀起波澜
王芸与张健婚后在盘锦住了一年多。期间,张媛媛出嫁,张健想女儿,王芸就陪他去张媛媛家里看女儿女婿。张媛媛有什么话也愿意和继母说,这对年龄相仿的继母女相安无事。
2010年12月29日上午,张健准备外出,刚走到门口,忽然手捂胸口倒在地上。王芸赶紧拨打120。五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张健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医生回天无术,张健因心脏病猝然去世。
三天后,王芸和张媛媛带着张健的骨灰回到盘锦。处理完亡夫的后事,王芸迟迟走不出丧夫之痛,丈夫没给自己留下什么财产,王芸觉得惟有那个137XXX77777的手机号码,是丈夫留给自己的最好纪念。
2011年1月下旬,丈夫去世近一个月后,王芸找出丈夫的手机,却发现里面的SIM卡不见了。她急忙用自己的手机拨打那个号码。电话通了,接听电话的,竟然是张媛媛。
“这个卡怎么到了你那里?”王芸不解地问。张媛媛说:“我爸不在了,我想他,用着他的号码,就像他还在我身边……”王芸想起来了,在沈阳处理丈夫丧事期间,张媛媛就把张健的手机卡换到了自己的手机上。张媛媛的话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可这个手机号对王芸来说同样意义非凡:“从我和你爸结婚,他就一直使用这个号码,我对这个号码非常有感情,想把它留下做个纪念。”
张媛媛说:“我也要留它做个念想,不能给你。”
见张媛媛不肯归还亡夫的手机号,王芸只好去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想把这个手机号过户到自己名下,可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张媛媛已于2011年1月15日,持张健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簿,将这个号码过户她的名下了。
王芸将自己的苦闷向一位朋友倾诉,朋友提醒她:“据我所知,张健这个号码从1999年就开始使用了,不但是一个老号,而且号码数字很特殊,价值应该很高。
王芸将信将疑:“一个手机号,能值多少钱?”带着疑问,她先后找了几个经销商询问,得到的回答是:“这个号码是盘锦的老号码,至少可以换一台‘丰田霸道\’。”其中一位经销商的说法更是令王芸咂舌:“这个号码现在至少售价在60万元左右,而且还有巨大的升值空间,因为这是稀缺资源,二手号码经销商想收购都收购不到。”
王芸认为,是移动公司漠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作为丈夫遗产一部分的手机号码过户给了张媛媛。于是,她多次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交涉,提出丈夫死亡后,其原先享有的137XXX77777手机号码应转为遗产,移动公司无权处分遗产。自己作为丈夫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她要求对方废除张媛媛的过户手续,将此号码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对方认为,为张媛媛办理过户手续符合业务流程,合法有效,对王芸的投诉不予受理。
手机号码仍未确权
多次交涉无果后,2013年春节过后,王芸向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与张媛媛一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二被告变更SIM卡过户合同无效;判令移动公司将137XXX77777的卡变更到自己名下。
法院开庭前,王芸考虑到张媛媛毕竟是自己使用张健的手机号码,并未予以变卖,决定放弃对张媛媛的诉讼请求,获法院允许。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健死亡后,王芸与张媛媛均是张健的法定继承人。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将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过户到张媛媛名下,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013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与张媛媛订立的关于137XXX77777SIM卡的电信服务合同无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却对一审判决不服,向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
2014年1月14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上诉人王芸的诉讼请求。
目前,王芸和张媛媛对争议手机号码的归属权问题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最好协商解决
针对此案,黑龙江省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佳丽称:这起案件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新鲜的法律问题。李佳丽认为,二十多年来,人们拥有的财产范围越来越大了,可继承的遗产范围也相应增加。原则上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就属于遗产范围。尽管目前法律对手机号码是否可作为遗产处理未有明确规定,但随着数码科技的发展,个人的手机号码、网络域名、游戏账号等都会带来一些财产收益,结合《民法》理论,手机号码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作为遗产对待。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对张健的遗产均具有继承权,希望双方作为逝者的亲人,出于对死去亲人的尊重,能够互相体谅和谦让,最好协商解决。毕竟法律是冰冷的,而亲情才是温暖的。
□李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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