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2014年6月30日,已取得台湾居民身份证的女子小梅回老家———兴文县九丝城镇探亲,在今年2月中旬准备返回台湾时,才发现签证已过期。对此,兴文警方展开调查。
晚报讯 近日,兴文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查处了一起台湾居民非法居留案件,这是近年来兴文公安办理的第一起非法居留案件。
2月16日一早,一名妇女带着一个小女孩来到了兴文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公室,很着急地说:“警察同志,我的台胞证过期了,回不了台湾,该怎么办哦?”民警一边听她叙述,边查验了她的证件,发现她所持台胞证的签注已于2015年1月8日过期,已逾期非法居留了38日。于是,民警对这名叫小梅的女子的非法居留行为作出立案调查。
查知,小梅老家在兴文县九丝城镇,2001年与丈夫结婚后定居在台湾,取得了台湾居民身份证。2014年6月30日,小梅带着女儿回老家探望父母及亲友,多年未回来的小梅一直在家玩到了2015年2月。眼看农历新年到了,在远在台湾的丈夫的不断催促下,小梅决定于2月16日带女儿返回台湾。谁知,小梅到了重庆江北机场后,才发现自己签注有效期为2015年1月8日。没有别的办法,小梅只好到兴文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求助。当日,该大队依法对小梅的非法居留行为作出警告处罚,并为其办理了签注延期手续。
民警提醒市民,签证具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强制性,大家在出国务工、留学、旅游的过程中,务必牢记自己的签证有效期,计算好入境后的停留期限,避免超期居留。同时,如果市民在境外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国驻外机构寻求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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