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月28日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临颍县巨陵遗址遭人为破坏,高达6米的遗址地面部分被铲车推平一事,该县文化局近日作出回应:相关涉事单位及人员已经受到处理,其中2名涉事官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4月22日,临颍县文物执法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巨陵镇村镇发展服务中心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对施工方法人崔二岗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警方经过调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崔二岗行政拘留10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巨陵镇党委经研究,给予分管文化工作的镇长助理段振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巨陵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马占营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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