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底诉王菲追讨335万元居间费后,最近,42岁的向明华又将倪萍诉至法院,指倪萍侵犯名誉权,并索赔名誉权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2万余元。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立案,并于4月24日开庭审理。
向明华诉称,2010年5月,倪萍拖欠其居间费,其曾将倪萍诉至西城法院。“倪萍被诉后,曾先后向多家媒体说我是一个骗子,两个月来我天天打电话找她要钱,差点逼得她报警”。向明华称,其于2012年3月下旬在网上搜到了大量倪萍骂自己是骗子的言论,并已委托公证处将部分信息予以公证。
目前,倪萍已通过电话向媒体表示,她了解此事,向明华一直找其麻烦多年,既然该事已诉至法院,她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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