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马爱萍 通讯员 杨建林)凤县地处秦岭山区,野生动物时常在山间出没,这吸引了非法盗猎者的目光。近日,凤县警方就查获了一起非法盗猎案件。
9月6日,凤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接举报称:有一外地人经常在附近山里从事盗猎活动,当天携带大件物品乘坐班车前往外地,怀疑是捕获的野生动物。民警立即将该班车拦截,盘查可疑人员后,发现麂子一只及刀具一把、绳索、竹签等狩猎工具。
经查,该男子姓黄,现年42岁,是湖南人。今年8月下旬开始来凤县非法盗猎,9月6日当天捕获麂子一只,即乘车前往外地售卖。
据凤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麂子是陕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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