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今年以来,绩溪华阳镇积极探索“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促进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镇党委(含村居、镇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重点责任内容,对领导班子则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逐项细化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则突出逐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则重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逐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等。镇纪委(村居延伸至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重点从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细化,明确各项监督措施。“责任清单”还对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作出具体描述,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形提出具体惩戒措施。
该镇实行专题报告制度,村居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镇纪委向县纪委和镇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公开“述责”,村居、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党代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测评。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对村居、镇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检查考核,下发监督检查通报,限期整改落实,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主要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今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给予全镇通报批评20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震慑与警示教育效果明显。
(华阳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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