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莹 刘 霞
核心提示:
今天,2015年12月4日,迎来了我国的第二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样一个日子的意义就在于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也是我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
法治建设步伐在加快,律师队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作用更加凸显。
近年来,在自治区司法厅的领导下,广西律师协会作为我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不断推动我区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广西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目前,我区已有6437名执业律师。这些年来,这支队伍在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序管理之下,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确保社会稳定、实现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在今年3月4日深入广西律师协会调研时特别指出:“要以法治建设为契机,推动律师工作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契机,推动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参与,发挥作用;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契机,推动律师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广西法治建设提供更有效的法治保障。”
在实践中,广西律师协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通过开展律师业务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宣传律师工作、加强内外交流等,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抓好律师工作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1 发挥专业优势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有人向万秀区法院起诉我公司,我公司注册登记地在龙圩区,需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吗?如何提出?”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今年9月,梧州一家企业就法律问题向自治区和梧州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建的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法律服务团寻求帮助,很快得到了专业指导意见。
自2014年11月成立以来,这个法律服务团从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企业依法经营等多方面着手,对试验区开展“法律体检”,促进试验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为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今,“有问题先问律师”已成为不少试验区入驻企业的习惯。
近年来,广西律师协会多次组织律师服务重大项目园区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从2012年成立服务柳州市柳东新区(高新区)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成立南宁五象新区律师服务团、设立“南宁五象新区法律服务工作站”,赴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展法律服务需求调研;到2013年组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律师法律服务团,2014年组建南宁-崇左-凭祥开发开放经济带法律服务团、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法律服务团等等,为我区产业园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以及驻区(带)企业依法经营,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
在今年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广西律师协会组建了由28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为博览会提供法律服务,共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解答咨询120余次,得到前来咨询的参展企业、客商、群众高度肯定。
不仅如此,广西律师协会还积极组织律师多途径参政议政,服务社会,如与统战部门举行座谈会,就广西律师参政议政形式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参加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工作座谈会等,对司法工作提出建议;组织律师对地方法规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
与此同时,在自治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也通过提交议案、提案,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建言献策。单是2014年,我区115名各级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案和提案约120余件,内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广西律师协会还组织律师对全国人大内司委到广西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社会救助立法工作、《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广西律师协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今年4月30日,由广西律师协会起草《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自治区司法厅审定后、以司法厅名义印发,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而且,协会还推荐了8名律师担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2名律师担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律顾问;推荐8名律师为南宁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推荐6名律师担任良庆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指导帮助自治区有关单位、各市(县区)政府、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各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基本完成。截至11月,全区律师共担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646家,其中有285名律师307人(次)担任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而且,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也在不断深入。
2 承担社会责任 关心民生奉献社会
2012年10月28日,我区启动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逐步建成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实现“一社区一顾问”。
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首次开展跨省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小分队赴广东珠海、中山、东莞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广西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保障广西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2014年7月中旬,作为广西首批也是唯一一个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治区人大代表冯勤奔赴新疆乌恰县工作。一年中,她克服天气恶劣、语言不通、工作环境差等种种困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我区又选送4名律师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队伍,分赴云南、贵州开展法律援助。
张树国、黄玉华等律师在隆安县成立“同心律师团·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近一年多,他们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15人次;我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受到统战人士欢迎,律师们积极参与对口帮扶的法律服务活动,以及自治区统战部开展的重大决策课题调研和“同心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
近年来,为帮扶弱势群体、服务民生,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全区广大律师勇于担当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活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2013年,广西律师协会成立了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协会成立的各类律师志愿服务团。这是全国范围内第9家由省级律师协会成立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还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建了自治区信访律师顾问团接待群众来访。各市律师协会也组织律师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单是在今年由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进农村活动中,先后有100名律师在全区14个市开展服务活动,开展法制专题讲座22场(次),参训人员2500余人,走访企业14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120件。
不仅如此,广西律师协会还努力探索公益活动新途径,与广西主流媒体联手开办公益法律服务窗口——媒体法律服务团,如2012年成立“当代生活报读者律师团”、组建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团等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3 坚持党建引领 推动行业全面发展
近年来,广西律师协会注重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在2012年争先创优活动中,广西律师协会树立先进典型,如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全国6个行业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活动中受到表彰,被中组部评为“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在全区确立了21个党支部示范点。
同时,广西律师协会还通过开展“结对共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区直所党总支在律协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到凭祥开展法律服务“边境行”活动,为桂平市禄全村扶贫捐款,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等等。
2014年5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到广西律师协会调研时提出,广西律师要走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道路。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区广大律师以此为契机,统筹推进律师工作发展,及时制定下发了《广西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指导意见(2015年-2018年)》,引导全区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道路,并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更是有了新成效,律师行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1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召开第四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为区直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翻开新篇章,先后3次召开党总支全体会议研究区直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今年7月1日,广西律师协会党组首次向全区1000多名党员律师发送祝福短信,并组织召开老党员律师座谈会,倾听党员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共话广西律师行业美好未来。7月23日至25日,广西律师协会还在江西干部学院举办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律师培训班,进一步锤炼党性。
在今年非公党建“百日攻坚”大行动中,广西律师协会大力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过摸排调查,让区直律师事务所中4名党员律师“亮明身份”,为3家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重新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5人(次),及时梳理将原滞留的3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6名发展对象转入党积极分子办理相关转接手续,督促2家区直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理清全区党员管理信息数据。截至目前,全区律师行业共成立党组织144个(其中单独成立党组织104个、联合成立党组织40个,涵盖317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覆盖率为61.32%。
后记
截至2015年11月,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574家,比2014年增加11%,其中合伙所361家、个人所140家、国资所70家。规模在50至100人的律师事务所有7家;规模在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有187家,占全区律师事务所的32%。
全区执业律师共6437人,比去年增加7%,其中社会律师5491人、公职律师213人、公司律师79人、法律援助律师422人。
今年以来,全区执业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30442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2758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74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68件,调解案件2787件。
(本版图片由广西律师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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