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
专家指出,与以往相比,2016年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比以往更严更实。报告的“升级”和细化,体现出中央反腐态度坚决、措施与时俱进。
●“史上最严”个人事项报告
领导干部们去年底刚填完一张有些“特殊”的表格: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个人婚姻状况、收入所得、出国(境)、子女移民等14项情况,都必须如实地填报。
接受采访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今年的个人事项报告堪称“史上最严”。以前的表格只有几行很简略,现在有10页,范围广、要求细,哪些要填、哪些不填都说得很清楚。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领导干部如此认真地填报个人事项,很重要的原因是“真查真惩处”。2014年,有5名拟提拔的中管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到2015年,全年抽查的43.92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
●震慑作用明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裸官\’现象。”
此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包括: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做了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北京、贵州、海南以及云南等地还将正科级干部也纳入个人事项申报范围,汪玉凯认为,“这意味着反腐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从抓重点到全覆盖,不等‘苍蝇\’长成‘老虎\’再打。”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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