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1月15日晚,湖北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村民李先生(化姓)致电媒体称,他的孩子亮亮(化名)在该镇金山中学读初三,是一名寄宿生。当日下午,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包括亮亮在内的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进行了一次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手举一沓百元大钞,面露微笑拍照。让家长感到气愤的是,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钱没能拿到一分。(1月18日央广)
钱也举了,笑也笑了,照也拍了,可最后学生们却竹篮打水空欢喜——“留钱走人”,实在是荒唐。“拍照扶贫”大概是让人最纠结最难以接受的一种扶贫,照出多种丑态。
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于2014年12月1日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针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学生的补助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显然,金山中学的做法触碰了制度底线,是一种典型的乱作为。
至于何老师给出的“没发钱是怕学生把钱弄丢”的理由更是漏洞百出,经不住推敲。如果真有诚意向学生发补助金,学校为何不通知学生家长统一到指定地点领取补助金?通知学生家长领钱属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让学生捎个口信就能办到,学校也没必要把发钱弄成分解动作,一步完成即可,学校只组织学生摆拍,在媒体介入监督之前并未提发钱之事,且为“留钱”找了一堆理由,只是在家长反映问题、媒体介入监督后才在监督压力之下准备“下周一通知家长领钱,把剩余的程序走完”,暴露出学校发钱诚意的不足。
“拍照扶贫”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是对教育扶贫机制的扭曲,既伤害了贫困生的利益,也伤害了教育公信力和扶贫公信力。据了解,金山中学今年参与拍照的学生就多达183人,而每人的补助金都在千元左右,贫困生的补助金不是一个小数目,另外,往年可能也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笔者建议,当地教育、纪检等部门应对金山中学的“拍照扶贫”事件进行彻查,如果发现问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厘清扶贫账,维护贫困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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