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聊天群并不是法外之地,如果有人在群里做了违法的事,身为群主的你也要因为“失职”同罪被处罚。
看看这个真实的教训
案件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此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200人以上。据谢某称,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竟发展成这个微信群的主要传播内容。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经查,去年8月至10月,张某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作为群主,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群员犯法,为何群主“躺枪”?
1、群主和群成员有着最核心的权利上的区别: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成员,而群成员并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成员。2、群主也有着法律意义上的监管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 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 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据法制日报)
新闻推荐
实地督导开茂水库施工建设本报讯(记者杨檎文/图)汛期来临,天气多变,面对极有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北川将如何“应战”?记者日前从北川防汛指挥部了解到,目前全县各方严阵以待,为防汛抗洪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