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樊树林
近日有网友称,自7月中旬开始,河南商丘市多家饭店陆续停业,街道上一片冷清。网传一份文件中,这些店铺关门,疑似为治理大气污染“让路”。7月29日下午,商丘市委宣传部称,并非盲目关停,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大气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将尽快让有运营资质、符合要求的餐馆开业。(据《新京报》7月30日报道)
政府部门下决心治理大气污染,也是沉甸甸的民生考量。然而,因为环保督查压力巨大,就不分青红皂白全面关停中小饭店、农贸市场、工业园区等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其行为已经与“民生民本”背道而驰,属于一种表面“粉饰太平”的治污思维,更是违背了行政伦理的乱作为,应立即纠偏。
饭店在烹饪菜品时产生的油烟是空气污染的一个因素,但其影响要远远低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等,大面积关停实在是“抓错了药方”。再者,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未安装油烟净化措施或超过排放标准的餐饮点,只有“拒不改正”,才能责令停业整治。报道中提到,一家餐饮店早就按规定将煤炭改成了液化气,也安装了净化设备,依旧被通知关停,难道所有关停的饭店都是“拒不改正”?这是不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行为?
而责令关停企业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职能部门必须依照《行政处罚法》来处理。程序上,必须出具正式书面文书,告知商户或企业负责人其违法行为和对其责令关停的法律依据,然后还应该举行公开听证程序,职能部门要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资质进行说明和审定。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也有权进行相应的陈述和申辩等。当地只是下发一纸通知就把企业关停,是对法治的逆袭。
环境保护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向大气污染宣战也是各级政府及全社会的责任,但将治理大气污染寄托在运动式的“狂飙突进”方面,是万万行不通的,特别是一些事关民生的治污行为,必须慎之又慎、考虑周全,不能因脑袋一热做出荒唐决定,最终沦为一个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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