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
据悉,《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近日发布。该文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年初,交通运输部将“50%的驾校试点将先培训后付费”列为今年将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
驾照培训“先学后付费”模式,一种改革创新之举。无论是“先学后付费”或者是以往的“先付费后学”,驾照培训都是要给钱的。不过,“先学后付费”与“先付费后学”相比,“先学后付费”对于学驾驶的人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示范合同明确规定,在培训过程中,学驾人若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驾人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等。由此可见,“先学后付费”至少使学驾人进行培训全过程监督,可以避免教练吃拿卡要,倒逼教练守规矩,倒逼驾校努力做好服务,推动教练更好地为学员服务,提高培训的含金量等。
但是,“先学后付费”模式也有一定的弊端。诸如,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再缴费,也要谨防驾校做顺手人情,为了达到都能缴费的目的,不惜放松考试规则,不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而是投学驾人所好,轻易通过科目考试,降低培训门槛,迁就学驾人;再说驾校之间可能为了留住学员而引发不正当竞争“抢人”。那么,这样就可能降低培训质量,使整体培训质量不高,虽然培养出来的学驾人可能会开车,但同时也培养出“马路杀手”,从而留下道路安全隐患。
驾照培训“先学后付费”本是好事,但是如何把这一好事办好,需要相关配套措施跟进,诸如严格按照驾照培训有关大纲教学,严把考核关,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防止驾校驾照培训降格“降价”,在培训优秀学驾人上做文章,努力培训合格优秀的驾驶人,而不是马路杀手,这才是驾照培训“先学后付费”的初衷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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