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英国) 10月28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自开展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以来,在医疗、医保、医药等多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了区域、机构、政策三个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
自2013 年起,山东省分三批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去年11月底前实现了县(市)全覆盖。在总结借鉴潍坊、东营、威海三个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今年6月 1日,在驻济省属公立医院和济南、日照两个市率先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 1日,青岛、枣庄、淄博等12 个市相继启动了综合改革,全省纳入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总数达到286家,实现了区域、机构、政策三个全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在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还实现了财政补偿、编制备案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保障、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58.01亿元,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低20% 。
据介绍,今年山东省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初步建立,并在全省首次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开展了 2轮基本药物和1轮常用药品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在降低价格、提高质量、保障供应等方面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公开招标药品第一批2871 个中标产品,中标价格较山东省原中标(挂网)价下降16.43% 。常用低价药品、妇儿用药、急抢救用药等18147个直接挂网产品全面完成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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