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日前环保部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披露了2015年全国城市声环境现状。报告显示,全国城市声监测夜间四分之一不达标。“这意味着全国四分之一城市睡在噪音里。”海南省环保厅污防处调研员王先国认为,尽管近年来关于噪音投诉的比例居高不下,但问题的解决却十分不易。(10月30日《工人日报》)
从上述环保官员说法看,噪音问题难解决的原因是:“民不告,官不究”;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对于噪音的管理权限分工不明确;噪声防范措施不当;社会道德难以规范,等等。这些分析基本到位,但是笔者以为,对于噪音污染缺少像治理空气、水、土壤污染那样的力度才是主因。
以空气治理为例,全国城市空气质量之所以总体呈转好趋势,2013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空气十条”)功不可没。去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环保法,都为治理污染提供了坚实保障。借鉴“空气十条”经验,国家先后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针对三大环境要素的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然而到目前为止,第四大环境因素——噪音污染问题似乎还没引起足够重视。
根据世卫组织对欧洲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噪音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之后最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这种污染不仅会严重影响人的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报告中揭示四分之一城市声监测夜间不达标,按照去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7.7亿计算,将近2亿人口夜间被噪音污染。然而现行法律是199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很多规定比较笼统,已经不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状况。笔者认为,有必要尽早制定“声十条”,系统深入地解决“官不究”、权限不清等顽疾。
环保部这次发布的权威报告,不仅是提醒公众注意自身行为,也是提醒有关方面重构治理思路和治理体系。既然“空气十条”等已经为我们积累了很多经验,治理噪音污染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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