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炜 陈思鸣 记者 李成)市民营经济办公室在日前举办的全市促进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训班上透露,市政府最近出台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办法,将对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验收合格的民企一次性给予10万元鼓励,同时对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在全国、全省和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企给予特别激励。
公司治理机构、企业产权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一直都是制约民企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推动民企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的重大举措扎实推进,被列为全省首个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市。市委改革办将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纳入2016年全市十项改革试点示范专项之列,市政府出台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办法,市民经办聘请专家团队为其提供智力支持,以及本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全市呈现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在民企落地生根开花的势头。
在10月25日举办的培训班上,市民经办邀请省工商局法规处专家、省民企现代管理服务中心的专家和律师,就现代企业制度及其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策进行了全面讲解。全市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管理干部、市级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100余人听取讲座,大家对“家族企业模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转换过程中的操作对策特别感兴趣,对民企“转制”满怀信心。
据市民经办负责人称,截至目前,全市首批7户省级、13户市级试点民企已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进入试运行阶段,30户民企正在抓紧进行试点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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