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决定,利用从现在到年底仅有的45天时间,全市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11月20日晚间,华北制药称收到石家庄市的调度令,要求全市所有制药企业全部停产,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复工生产。(11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
石家庄这次祭出的“利剑斩污”行动,其力度之大令人瞠目。按照方案,这次要求全部停产的企业,不仅包括全市的药企,还包括部分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而且长达45天。如此大的治霾力度,或许能有效缓解大气污染程度,但这种行政命令明显存有瑕疵。
公众要的是蓝天,政府要的是“政绩”,但企业要的是利润——只有生产,才能确保产值和利润,而且长时间的停产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职工收入下降,企业年度生产计划无法完成,企业纳税计算复杂等。像这种“运动式”的治霾行为,企业恐怕无法承受。
从法理讲,企业生产是市场化行为,只要不违法,地方政府的“权力之手”不能乱伸。为了治理大气污染,石家庄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一刀切”地要求全市的药企等企业停产,恐怕既与市场要求南辕北辙,也与依法行政格格不入。
值得拷问的是,每当重霾来袭,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会“理直气壮”要求某些行业或企业停产?一个显见的事实在于,这些企业的排污标准原本不达标。以药企为例。有媒体报道,近年来,涉及环境问题的制药企业不在少数,如哈药、云南制药、联邦制药、海正药业等大型制药企业都曾被环保部门督察整改。也就是说,在平时,有些企业排污不达标,污染厉害,但个别地方监管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任排污,只是到了重霾来临,才会选择“临时抱佛脚”这种所谓的应急手段,来一场疾风暴雨式的监管,或让企业停产,或“限行”车辆等。
没有污染源,何来雾霾天?说直白点,每一次重霾的来袭,都是日常污染日积月累的恶果,并由此折射出个别监管部门的不作为。说企业,西方发达国家的生产企业不比中国少,这些年人家为何没有如此严重的空气污染?道理恐怕在于:他们的企业排污不达标是不能开工生产的。
最近,在“第四届外滩国际金融峰会”上,王健林演讲时谈道:“好空气是城市价值的核心要素。空气不好,城市的商业价值就在逐渐地流失。如果持续不好,优秀的人才和公司就走了,好的公司就搬了,科研人才、金融机构、贸易公司也许都走了。”是啊!现在空气质量也是城市软实力,当下很多城市都在使出“洪荒之力”四处招商引资,假如城市空气糟糕不堪,哪些企业或人才能愿意生活在“霾海”之中。
治理雾霾并无捷径,再严厉的举措,如果像雾霾一样悬浮,就难免中看不中用;再科学的制度设计,如果在落实中打了折扣,效果也难以抵达预期。治霾,功夫在平时,不能总是靠“临时抱佛脚”。平时为了要税收和政绩,放任企业排污;雾霾来了,却让企业大规模停产,这是一种行政监管悖论。治霾,假如不依法行政,不仅会让大气污染陷入恶性循环,而且还会伤民心,贻误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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