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频频爆出高校助学金申请会沦为“比惨大会”、学生很无奈的新闻。11月14日,云南省教育厅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三级组织机构,并坚持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精准识别对象。其中,评议认定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11月16日《春城晚报》)
什么样的学生是贫困生?什么样的贫困生可以获得高校助学金?这本来是一门技术活,但近年来在一些高校,却通过“比惨大会”的方式来评选。比如,昆明理工大学某学院就曾通过“比惨”演讲,来挑选所谓的“贫二代”,让他们获取贫困学生的助学金资格;再比如,福州某高校也曾传出“竞选”特困生的消息,并称此举是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些事情,无一例外都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
很多人觉得,学校的贫困生评定机制太过封闭,存在“非贫困生领取助学金”的问题。那么如今的“比惨大会”,就能比学校的评定机制更加公平吗?未必!通过“比惨大会”来获得贫困生资格,看起来是更加公开公正了,但谁能确保学生讲的就是实话呢?谁能确保真正的贫困生没有自卑心理,可以毫无保留地诉说家庭困境呢?甚至于,一些贫困生还可能怕伤自尊选择退出,这是我们想要的公平吗?显然不是。也就是说,“比惨大会”评出贫困生,也未必就真的公开公正。
而此外,除了未必比学校的评定机制更加公平之外,“比惨大会”还存在泄露隐私权,戕害贫困生自尊等显而易见的弊端。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次云南的高校评定贫困生禁开“比惨大会”的规定,无疑是一种回归理性、回归本义的做法。
当然,既然传统的评定方法还是有争议、有质疑,那么我们就需要发力去解决。而发力的方向,不是向“比惨大会”迈进,而是在制度上进行完善。比如,在监管前端,可以通过道德引导、外围调查等,对贫困生实行精准的识别;在监管后端,则应完善配套处罚机制,一旦发现骗取助学金的行为,不能取消了事,而必须延伸处罚链条,比如纳入征信系统等进行处罚。
既然是学校的贫困生评定制度有问题,就应该从制度本身去发力、去改善,而不能让贫困生吃药,让他们丢掉尊严与隐私权。就此来说,对此次出台的高校评定贫困生禁开“比惨大会”,的确应给予点赞,更期待其能照进现实,成为贫困生评定不能突破的底线。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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