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宁11月18日电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案,对被告人栗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栗智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3年,被告人栗智在担任新疆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中共乌昌党委书记、中共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晋升等事宜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19.532694万元。
新闻推荐
快乐工作 幸福生活 市中医医院成功组织举办余知行教授大型专题学术报告会
余知行教授正在作专题报告记者谢经岭摄本报讯(通讯员丛晓静)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心理素质,使他们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工作和生活,近日,由市中医医院、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联合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