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个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个税分为11类,分类征收个税。近日记者获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前11类收入中的经常性劳动所得,如工薪、劳务收入等有望先行合并综合纳税。这些综合项下的收入,先行扣缴,年末再由个人综合申报清缴,多退少补。 (21世纪经济报道)
一提税改,总是牵动万千人心。而与个人收入多寡直接挂钩的个税,又是最值得所有民众关注的税改焦点。个税在现实中还是沦为“劫贫济富”的工薪族的工资税,未能动态衡量出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这显非个税制度的初衷。
所以说,现行计征方式,让税收的中性特征体现不明晰。个税对社会整体的收入调节作用有限,甚至因为设计和征收上的“偷懒”——之前很多制度安排,似只以“征税部门自身是否便利”为主要考量——操作上可能有反向调节之嫌。
鉴于此,记者日前了解到的最新进展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前11类收入中的经常性劳动所得,如工薪、劳务收入等有望先行合并综合纳税。而另一同题延伸的相关新闻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已报国务院,今年下半年可能推出试点方案。这也将成为当前个税改革的重要突破口。”(9月29日《京华时报》)
两方面齐头并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你在买商业保险时,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缴。这个延期,对一般生活负担不轻的个人或家庭是个重要的时间缓冲窗口。也算是针对个人实际负担的个税减负之举吧。
而工薪、劳务收入等经常性劳动所得先行进行综合纳税,则是个税综合计征的一个实验性的排头兵。现在只是小综合,要完善就要往“家庭、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等实际生活成本抵扣上靠。这当然需要配套细则,甚至不只是财政、税务部门,需要所有相关公职单位的信息共享和配合。再到具体的抵扣额度、不同征收税率设计等等,税改向来牵一发动全身。
万事开头难,迈出综合计征一步,等了很多年。哪怕现在还是试验阶段,但至少计征方式上,税务机关得练习开始和自然纳税人对接了。直面纳税人的实际支出负担,设计与之匹配的税收条件,综合计征,个税才能更趋于公平。希望这一天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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