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棚改项目新建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意见明确了棚改以老旧住宅区项目为主要适用对象,即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需满足“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住宅区。使用年限虽不足20年但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可以适用棚改政策。新华社深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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