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娟 记者 陈秋吉)3月14日上午,群众举报有商家在市中区某酒楼进行保健食品宣传推广活动。接到举报后,市中区工商局城南工商所联合牌楼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酒楼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看到,在酒楼听讲座的老年人有300多人,1名“讲师”正在讲台上宣讲,现场还有数名保健食品商家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讲师”对保健食品的讲解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内容。随后,执法人员决定对该商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延伸阅读
酒店集会宣传保健品
涉嫌假冒被查处
2012年3月28日,广东清远工商部门接到一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家人花了近5000元购买的某企业推销的保健品涉嫌假冒,并称该公司将于3月29日在广东清远一知名酒店举办一场保健品广告宣传集会,希望工商部门前往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012年3月29日上午, 清远新城工商所联同相关部门对正在酒店举办的某保健品广告宣传集会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集会是某企业为宣传推广某品牌保健品而举办的,现场约有500名老年人。
执法人员通过全国保健品信息系统,查询现场推销的保健品登记信息后发现,某维生素类保健品不能在该系统中查询到相关登记信息。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维生素类保健品包装上印有“消费都信赖30年”的广告语涉嫌有明显错字,正确广告语可能是“消费者信赖30年”,正规厂家不会在产品包装上出现这种错误,因此,执法人员初步鉴定集会推销的维生素类保健品涉嫌假冒。暂扣了此次涉嫌假冒的保健品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南方网)
相关链接
购买保健品“六注意”:
一是注意不要偏信广告和其它形式的宣传。保健品也可称为保健食品,并不是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二要提高识别能力。保健品的标识为“食健字”,药品的标识为“药准字”。
三要查阅产品标明的主要配料、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厂址、厂名、生产保质日期、使用方法等。
四是如对产品有怀疑,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五是对一些打着“咨询义诊”的招牌,以大型药厂生产,著名专家研制等名义肆意扩大功效宣传等伎俩,以及免费赠送产品为诱饵的推销诱骗活动,要注意识别。
六是在消费中保留购物发票和保健品的包装物等,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可作为投诉依据。
(搜狐网)
新闻推荐
(全媒体记者周瑶慧)聚焦全面建成小康新目标,共绘幸福美丽中区新蓝图。3月21日,市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本次会议应到222人,实到20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大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