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观察
□河南 余明辉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这一决定简化了境外未上市新药进入中国的多项限制,缩短了进口新药境内外上市的时间间隔。(据《北京晨报》3月25日报道)
对于这一消息,舆论给予了充分肯定,甚至有乐观者认为,这一制度如果能够付诸实施,将是破解我国“天价进口药”的一把利器。但笔者认为,这有些过于乐观了。
深入研究不难发现,长期以来我国市场上“天价外药”频现,根本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进口时的药价基数就已经过高,二是进口之后的加价环节多且加价率较高。
需要追问的是,同是一种药,为什么在世界其他国家进口基数很低,而我国却很高?原因也许不少,但最关键的还是与我国的药品单线进口、独家代理进口有关。没有进口卖家的竞争,进口药价的基数高当然就会几率大增。更重要的是,外药进口到国内后,很多时候也是一级一级地实行严格的独家代理制度,规定严格的加价幅度。
单一的国外进口渠道、垄断性的国内经营模式,产生的明显弊端是只要药品质量可靠,有固定的市场需求,且可替代性差,国内外药即便进口基数大、加价率高,也不愁、不怕没人买,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加了药品进口基数即便高也无所谓的心态。往复循环,“外药天价”似乎就不难想象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国实行药品国家谈判机制,可能会破解垄断定价高的问题。问题是,一些稀缺外药从进口一开始就被独家垄断,即便药品国家谈判机制可以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但作用到底有多大,值得怀疑。
要想从根本上破解国内“天价外药”的问题,优化、改进药品进口备案制度等固然是基础,但却不能止于此,更重要的是要从破解药品进口单一代理制度和国内单一代理销售制度入手,破除国内相关外药的实质垄断经营。同时,还要加大国内药品研发上市力度,强化药品招标采购等环节的反腐力度。只有综合发力,才能让进口药品注册等管理制度改革发挥应有的作用,破解长期以来的“天价外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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