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办案常态化
严格落实院、庭长“入额必办案”原则,要求院长、副院长办案数分别不少于全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30%;庭长办案数不少于90%。该院现有入额院领导7人均已编入审判团队承办案件,2017年第一季度,院、庭长办结案件392件,人均结案21.78件,较上年同比上升43.59%,占全院结案数45.11%,真正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审判权责一体化
坚持院、庭长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有机统一,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制定《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过渡期人员定岗定责暂行办法》《屯溪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审签办法(试行)》等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建立健全审判团队人员职责分工机制,规范院、庭长,合议庭,法官之间的审判权限,在审判权运行上减少管理层级,合议案件由审判长审核签发,独任审判由主审法官审核签发,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审判团队规范化
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需求为导向,根据管理扁平化、资源集约化原则,按“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四个审判团队。其中,民商事审判团队又根据案由分类、繁简程度,设立6个办案组和2个专业合议庭。全院确定法官助理候选人17名,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余名,解决书记员短缺问题,在全院形成20个相对固定的审判小组。同时,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有效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新型审判团队模式的组建,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释放了团队活力。2017年第一季度,法官人均结案32.19件,较上年同比上升10.59%,案件平均审限缩短4.32天,审判团队成效显着。
审判管理精细化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审判管理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该院依托门户系统管理平台,对各审判团队及主审法官办案绩效实现全程追踪。以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和发改案件为重点,加大评查力度,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加强案件效率管理,对案件办理全程动态跟踪,严格控制审限,定期对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最大限度挖掘审判潜力。2017年第一季度全院受理案件1253件,办结案件数869件,较上年同比上升10.56%,审判质效保持稳中有升。 ·吴迟·
新闻推荐
第一次认识雷夫老师,是在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上。雷夫老师的开朗、自信、幽默深深吸引了我。第二次认识雷夫老师,是读《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拿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读完的那一刻,整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