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举报,执法人员在柳青河西路与天津路交会处的某小区内,发现一处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的钢结构活动房。执法人员进行拍照取证后联系到当事人,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期间,执法人员采取宣传沟通、协调督促等措施,促使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配合拆违工作,3月28日自行将违建活动房拆除。
下一步,北城一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做到“消除存量、杜绝增量”,保障稳定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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