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头条
4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通知》(建房[2017]80号)(下简称《通知》)。这是近期第一次出台的全国楼市调控统领性文件。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
《通知》表示,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
各地要着重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各地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各地要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17年600万套棚户区改造。同时,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叶剑平认为,从调整土地规划到最终实现住房上市,需要两到三年的周期。因此,与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相比,《通知》对市场的影响,可能会更多体现在其所带来的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上。
也有多位相关业内人士均表示,在调控地区供应短时间难以增长的前提下,去年9月份开始的两轮调控,以投资需求为主要调控对象,试图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维持在较低水准,但市场预期放大了需求,是调控一再加码的深层原因之一。《通知》提出土地供应的分类调控目标,是近期土地政策的首创,和3月中旬开始对需求端的管控,是双管齐下的“组合拳”。通过和各地的去库存周期、房价等指标进行挂钩,使得供地的计划更具有合理性。
北京
住建委联合金融管理部门严查炒房行为
4月7日晚,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报,将联合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查各种关于“炒房”的行为。本次检查重点围绕商办类房地产开发资金、有明显投资投机意图的个人及企业购房资金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与金融机构违规合作等行为展开,旨在通过持续有效的检查,推进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抑制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性需求。
天津
以炒房为目的的购房合同无效
房产中介人员利用自身优势从市民手中购买房屋,然后准备在办理房屋手续时过户给第三方。卖房者发现买主系炒房人员后,提出解除合同。日前,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对17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认定为“名为买房,实为炒房”的行为,依法认定合同不成立,驳回索赔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此类案件中签订买卖合同只是先占房屋的购买机会,同时另寻买主,将房屋转售他人从中牟利。而并非真要购买该房屋,其签订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该买卖合同不成立。此外,炒房人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影响了实际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故依法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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