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灯饰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纠纷,广东古镇镇一家灯饰企业将横栏一家灯饰企业告上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以往不一样的是,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都没有来到古镇审判庭的现场,而是用摄像头和70寸大屏幕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对接,与诉讼双方实现视频开庭审理,这也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在地级市诉讼服务处远程开庭。
网络的发展,已经让人们享受到了诸多便利,比如视频会议、网上审批,等等。那么在网络的运用上,能否更进一步呢?这在许多人看来,是持否定的态度的。法庭是庄严的,是肃静的,视频审理,是不是有点儿儿戏呢?
其实不然。法庭固然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机构、场所,但从其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说理的地方。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争议的双方一个裁决的地方。尤其是民事诉讼,只要判定了是非曲直,并依法加以执行,应该说以什么形式,就显得不那么重要。
知识产权纠纷的审理,具有更强的专业性,我国目前仅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处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这就意味着,要打知识产权官司,就需要更多的长途奔波。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无论是诉讼双方,抑或是庭审法官,不仅会增加许多跑腿之劳、资金之耗,也会影响审判的效益。“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已成为行政服务的共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知识产权纠纷的审理能否也借助网络更进一步呢?此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隔空开庭”,就是在这方面的有益探索,庭审包括调查、辩论、结案陈词和调解四个环节,都通过视频进行。
事实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便民服务的创新上,不仅仅是视频庭审,从今年3月开始,该院已提供了远程立案、案件查询、远程答疑接访、法治宣传等诉讼服务。这对于企业、公众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让知识产权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关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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