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云南春城晚报刊登了“报刊亭去哪了”的报道,引发热议。随后,有记者再次走上昆明街头,体验寻找报刊亭买报纸的艰难和报刊亭承包者的经营之苦。结果花了近50分钟,行程2.6公里后,才在正义路上一个邮政报刊亭买到一份当天的报纸。
是报刊亭已无市场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只要有报刊的存在,就需要报刊亭在读者与市场之间搭起便捷的桥梁。时下虽受到电脑、手机等新媒介的冲击,国民阅读习惯已发生较大改变,但是,城市报刊亭是城市的名片和文化窗口,承载着城市公益文化功能,需要满足不同层次阅读人群的需求。报纸字体大,提供的又是筛选过的信息,不仅符合中老年人和不喜欢搜索浏览的人的阅读习惯,而且信息质量高,可以节省读者时间,让读者可信。正如64岁的老读者戴大爷所说,同样是看新闻,我看报纸半小时和看手机半小时,眼睛的感受的确不同,看手机眼睛会明显酸胀干涩不舒服,看报纸就不会,看着也舒服些。
既然如此,说明城市报刊亭仍不可或缺,需要继续存在下去,以服务和方便特定群体的读者。可是,像春城昆明这样有320万常住人口的城市,竟然出现满城难寻报刊亭,买份报纸都很不易,这显然很不正常。
有人或许会说,如今是商品经济社会了,报刊也是商品,经营报刊的报刊亭能不能存在下去,应由市场说话,不需人为干涉。既然报刊亭快要消逝了,那就由它去,这可怪不得城市管理和消费者。
此说有理,但又无理。报刊亭经营的报刊,虽同样具有商品的二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前者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体现了商品的本质属性。但是,报刊属于文化类商品,又属于特殊商品,承担着满足人们的某种文化需要和精神需要,这就不能完全拿普通商品的标准来衡量,而要看到其潜在的公益文化功能。否则,不仅不能满足部分读者的需要,而且还会影响城市公益文化功能的发挥。
既然如此,城市管理者就要按照特殊商品看待城市报刊亭及其经营的产品,而不能把其当作一般商品看待,任其自生自灭。城市管理者要责任担当,在政策上对城市报刊亭予以扶持。不仅给予落脚的场地,还要舍得拨出专项资金给予垫底补贴,确保报刊亭主的基本收入有保障。其卖出报刊所得,全归报刊亭主自己。这样,报刊亭主多卖可以多得,就会开动脑筋多卖报刊,多创收入,城市报刊亭就会增加生机活力。这样做财政虽要增加一笔专项支出,但城市承载的文化功能多了,可以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完全符合公共财力的使用方向。
□张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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