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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填报单位(盖章): (第1-7批 2017年5月6日)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378 位于宿州市萧县新庄镇张庄行政村桃园自然村北边,大沙河南岸的化工厂(无名、关门生产、也不知生产什么),投诉人听说该化工厂的污水通过井排向地下。 宿州萧县 水 是 已办结。 *责令整改1家
385 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七里村附近有一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已经堆放十余万立方生活垃圾,臭味直接影响周边居民(不足200米)正常生活,垃圾渗滤液流入新汴河,危及农村生活和农业用水安全。 宿州灵璧县 水、大气 编号54号和编号385反映的为同一问题。1.经查,灵城镇闵庄垃圾站自1996年存放垃圾至今,2015年至2016年由灵璧县城管局牵头就此问题进行过整治。2.目前,该站存量垃圾为灵璧县招商引资企业光大垃圾发电厂起炉使用的临时存放垃圾,在群众举报前已陆续运往光大垃圾发电厂。 是 1.灵璧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开展垃圾清运。5月5日10时至5月6日9时,转运存量垃圾至光大发电厂、二山填埋场513.91吨。2.使用除臭喷雾设备对老垃圾场气味进行净化处理。持续推进。 *责令整改与54号一致
461 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蕲东码头附近1公里有一家非法回收冶炼废旧铅酸蓄电池企业(曾经被环保部门查处过),在蚌埠市怀远县一带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冶炼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希望环保部门加强管理,杜绝这一类环境违法行为。 宿州埇桥区 其他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该处加工点坐落在埇桥区大泽乡镇和谐村陈桥组,该炼铅点之前已查处过,熔化炉等生产设备已大部分被拆除,现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是 1.埇桥区将组织环保部门和大泽乡镇对该炼铅点进行彻底拆除,消除隐患。2.截至5月6日早上八点整,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持续推进。 *
464 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火庙村下楼工业园内有数家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医疗垃圾等造粒,生产水管等塑料制品。生产废水利用渗管直排地下,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附近村庄孩子体内出现重金属(铅)超标情况。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曾经进行过查处,但时隔不久便死灰复燃,怀疑有执法人员通风报信。 宿州埇桥区 水、重金属、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厂已断电停产关闭,剩余原料处于封存状态,现该厂已无生产能力。 是 1.下楼镇委镇政府继续组织增加运输车辆和工人将生产原料清运离场。自5月4日起,加班加点实施清运,确保按期清理完毕。下楼镇安排专项工作组驻守园区塑料颗粒加工点督促每日整改进度。2.针对地下水污染问题,县环保局已取水样,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附近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测。3.针对群众举报“怀疑有执法人员通风报信”一事,县监察局已介入调查。持续推进。 *责令整改1家
540 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刘柱养猪场离周边村庄太近,猪粪便及冲洗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臭气熏天,污染严重。 宿州埇桥区 水、大气 经核实,该养猪场与邻近自然庄仅一路之隔,虽已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工艺,建立储粪场、储液池等配套设施,但存在清理不彻底,且在禁养区内。 是 埇桥区组织灰古镇会同畜牧局、环保局等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5月5日养殖户正在出售存栏生猪。持续推进。责令整改1家
547 萧县永堌镇马庄村村中央袁志新养鸡臭气难闻,污染空气。萧县环保局曾经处理过,但没有处理完就不管了。 宿州萧县 大气 是 已办结。
606 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大显纸业有限公司烟气污染严重,厂内堆积的废纸随雨水流入周边农田,且设备机型与环评不符,违规私自改装设备。投诉人称当地政府知道中央督察组来了,提前通知该厂,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宿州灵璧县 水、大气 否 已办结。 *
616 埇桥区大营镇镇南村蒋平猪圈排放污水,距离居民房屋仅一米。举报人质疑距离居民房屋这么近,建造猪圈是否合规。 宿州埇桥区 水 经现场核实,镇南村蒋李组村民蒋平新建3间猪圈,圈内没有发现养殖猪,距离居民房屋确实太近。 是 1.5月5日早上,组织大营镇会同区畜牧、国土、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禁止其在居民区内养猪,要求其改建并为办理建房手续。蒋平同意不再按照猪舍建设,待申请住建等部门批准后,按居住房屋建设。6日,蒋平已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所建房屋60平方米,作仓库使用,绝不用于养殖和居住,如违反承诺,自愿无偿无条件拆除。2.下一步,区环保局将继续配合大营镇政府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该处不再建设任何养殖设施。持续推进。责令整改1家
503-15 宿州市埇桥区环保局涉嫌包庇宿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宿州市埇桥区环保局2016年5月25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密闭石料、电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5月29日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五督察组和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企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埇桥责改字〔2016〕7号),责令企业停工整治。举报人认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而埇桥区环保局对企业2次检查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进行行政处罚。2017年4月23日埇桥区环保局回复举报人,对宿州中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承包方宿州市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物料堆场没有覆盖的行为处罚5万元。举报人认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与行政处罚对象不一致,存在包庇企业违法行为,协助骗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行为。 宿州埇桥区 其他 此问题已交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依法处置,结果将及时上报。持续推进。
647 宿州市灵璧县高楼镇张营村内生活垃圾密布,地表水污染严重,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措施,希望学习江苏等先进地区的经验,改善农村环境。 宿州灵璧县 水、垃圾 经现场核实,高楼镇张营村主要干道及集镇周边有零星生活垃圾,部分废弃汪塘及废品收购点附近有垃圾堆积,未能及时清运。 是 1.迅速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摸排所有垃圾堆放点。2.自5月6日7时起,组织6台机器,30余人对张营村进行全面清理。持续推进。 *责令整改1家
651 宿州市第二中学经常闻到难闻的气味,尤其下雨天、晚上较严重,据听说由学校东边的中粮集团气体排放产生的,影响该校3000多名师生的身体健康。反映过多次未得到彻底解决。据了解该校用地为工业用地。 宿州经开区 大气 1.该问题与368号反映为同一问题。经核查,该区域空气中存在异味属实。2.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人员扩大巡查范围,进一步查找异味源。 是 1.经开区已在二中校区安装TVOC检测设备,随时检测气味源及数值,目前运行稳定,检测数值在正常范围内。2.责令国创光电材料公司、皖淮生物公司、中元化工集团三家企业停产整改。3.5月4日,经开区与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接,该检测机构已实地勘查了学校周边以及附近企业情况,5月5日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下周五正式进驻开展检测。持续推进。 约谈与368号一致 *责令整改与368号一致
653 宿州市开发区皖北制药厂的气味、噪音污染问题,影响居民生活。 宿州经开区 大气、噪声 经现场调查,该厂区附近存在轻微异味。 是 目前已责令该厂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收集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持续推进。 责令整改1家
656 宿州市泗县刘圩镇四山村内有一家从江苏省搬迁来的小镀锌厂(位于原村小学后一条断头水泥路的尽头),生产过程中噪声、废水、废气污染严重,废硫酸等直接倾倒在周边水体,导致植被、农作物大量死亡。投诉人多次向泗县环保局反映,县环保局一周姓执法人员与该企业串通,隐瞒该企业违法生产和排污事实,泄露投诉人个人信息,导致投诉人遭到企业主威胁恐吓。周姓执法人员协同村干部要求村民不得向外反映情况,每次到该企业检查敷衍了事,并收取企业主2000元好处费。 宿州泗县 水、大气、噪声 1.经查,该加工点利用简易设备进行铸铁除锈、喷漆,不是镀锌厂。2.2017年4月20日,泗县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该加工点业主随即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未发现周边植被、农作物死亡现象。3.经泗县环保局纪检组调查,未发现有执法人员与业主串通、协同村干部收取好处费等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否 已办结。 *
670 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冯楼村虎山北侧的矿山于2014年被褚兰镇宝光寺村村主任刘玉芬盗采,2015年经区纪检部门和国土局认定,盗采的矿山价值达240余万元,同时应罚款70余万元。但相关部门迟迟未对盗采人刘玉芬进行处罚和采取措施。 宿州埇桥区 生态、其他 此问题已交由国土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依法处置,结果将及时上报。持续推进。
717 宿州市经开区洗涮涮餐具洗涤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租用万上印务厂房直接抽取地下水进行餐具洗涤,卫生不达标,洗涤废水直接排放,污染严重。每天凌晨都有运输砂石、建材车辆从人民路北段经过,抛洒滴漏现象严重。 宿州经开区、主城区 水、其他 1.宿州经开区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反映的洗涤厂问题基本属实。2.5月5日晚,市公安局联合市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在人民北路与宿州大道交叉口查处3辆石料运输车,车辆虽采取封闭措施,但封闭不合格,存在抛洒隐患,且被查车辆均未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是 1.经开区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计划三日内对该厂进行取缔。2.市交警支队对3辆被查车辆依法进行扣押。同时安排指挥中心倒查车辆行驶轨迹,明确从何处进入禁行区,有针对性地安排勤务工作;同时,成立由支队领导带队的夜查小分队,开展夜查。3.市城管局责令执法支队配合交警支队开展行动;责令环卫处加强对人民北路段的保洁和清扫力度,对路面进行冲洗。持续推进。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附件2
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截至2017年5月6日)
交办数量(件) 已办结(件) 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万元) 立案侦查(件) 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来电 来信 合计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行政 刑事
35 0 35 8 2 10 60 0 0 0 0 0 5 2
附件3
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截至2017年5月6日)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级别 责任追究时间 事由 处理方式 人员分类
1 孔俊 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他 2017年5月3日 编号368号问题 约谈 非国有企业人员
2 尚韧 雪龙化纤公司副总经理 其他 2017年5月4日 编号368号问题 约谈 非国有企业人员
3 刘元法 埇桥区大店镇大店村主任 其他 2017年5月2日 编号197号、250、326号交办单问题,小黄河污染问题 通报 其他
4苏德华 埇桥区大店镇大北村主任 其他 2017年5月2日 编号197号、250、326号交办单问题,小黄河污染问题 通报 其他
5 丁维高 埇桥区栏杆镇石河村党总支书记 其他 2017年5月2日 编号147号、287号孟寨村养殖污染 约谈 其他
6 颜成飞 埇桥区栏杆镇石河村党总支副书记 其他 2017年5月2日 编号147号、287号 孟寨村养殖污染 约谈 其他
7 刘玄峰 埇桥区栏杆镇畜牧站副站长 其他 2017年5月2日 编号147号、287号孟寨村养殖污染 约谈 农业部门人员
注:1.级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其他。2.事由:请注明涉及督察组转办单号及举报简要情况。3.处理方式:约谈;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判刑。4.人员分类:地方党委人员、地方政府人员、环保部门人员、非环保部门人员、国有企业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其中非环保部门人员分为:发改、工信、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安监、林业、旅游、城管、公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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