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7月1日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四大改革方向。未来,供应商将通过多种渠道或多种方式销售汽车,经销店可同时经营多个汽车品牌,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并享受售后服务。
商务部近日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汽车流通业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鼓励多种销售模式,推进汽车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国汽车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截至3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首次突破3亿辆,其中汽车达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3.6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亿人。但也应看到,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关系失衡、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对此,新《办法》明确了四大改革方向:第一,打破单一品牌授权模式,鼓励多种模式共同发展,新《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将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第二,推动建立新型市场主体关系,推动供应商、经销商在更加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开展合作。第三,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者明白选择、自由消费。第四,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品牌授权备案制。
放手市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多种销售模式并让之合法化是新《办法》所倡导的。国美汽车事业部总经理陈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办法》的出台具有反垄断性质,打破了一些不合理、不符合市场发展情况的经营模式,加快了汽车交易和流通。比如经销商单店只能经营单一品牌的汽车,4S店禁止跨区域销售,供应商对售后配件和整车价格进行限制等行为都将被改变。未来,随着新《办法》的真正落地实施,电商平台、汽车卖场、汽车超市等非授权模式必将进一步蓬勃发展,并让消费者有更加多样化的选择。
共同建设、自由共享,汽车流通体系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
由于新《办法》将影响未来5~10年的汽车流通业,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判断,社会化营销将成未来发展方向,具体到汽车流通行业,即指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肖荣臣介绍说,相比单一品牌授权模式下的自建自用,该体系更强调社会各方共同建设,自由共享。尽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授权模式依然可能是主流,但新《办法》引入了竞争机制,让市场更具活力。
此外,单一品牌授权模式下,由于投入产出不成比例,供应商授权的销售体系一般都在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包括农村地区汽车流通体系发展严重滞后,但通过发展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将有效解决渠道下沉的问题。
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消费者更方便。新政不仅要改善汽车销售中的问题,还要对售后服务进行优化。比如新《办法》明确规定,允许销售和售后分开,允许原厂配件在后市场流通等,势必会推动独立售后维保市场迅速发展壮大,从而提升全行业服务效率。但也应注意到,售后是销售的衍生业务,在新《办法》中所涉内容不多,后市场企业还应对照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显然,后市场改革同样刻不容缓,还需多方共同努力。
选择更多,消费体验将得到充分提升
在4月14日针对新《办法》出台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曾强调新《办法》重点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更加透明、便捷、实惠,消费体验会得到充分提升。
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
此外,管理办法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并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并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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