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近10年来,这份被公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在限制和减少塑料袋使用方面效果明显。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外卖、快递等行业迅速发展,“限塑令”效果逐渐弱化。
问题叠加致消费量降幅减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近10年过去,“限塑令”执行得怎样?
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多家超市走访时发现,几乎每家超市在收银处都挂着型号不同的塑料袋,这些塑料袋小号每个0.2元、大号每个0.3元。由于食品选购区的手撕式食品专用袋基本为免费提供,因此几乎每名顾客的购物篮里都装着五六个这样的塑料袋。
多数大型超市提供的塑料袋为高密度聚乙烯塑料袋,印着“QS”标志、国家标准号码、厚度、生产厂家等信息。袋子上还写着:“为了保护环境,鼓励塑料购物袋多次使用;废弃后建议回收再利用。”工作人员说,这种塑料袋无毒无味,可以盛放食品。
不过,一些农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内,超薄塑料袋肆意流通难题仍然存在。同时,随着“互联网+”兴起,快递和外卖领域逐渐成为塑料袋使用“大户”。相关统计显示,中国去年快递业塑料袋使用量约147亿个。今年“双11”的包裹量预计将达15亿个,其中大多数含有无法降解的塑料袋。
总的来看,“限塑令”的确起到了提升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作用,并在实施前期使塑料袋使用量大减。但近年来,由于超薄塑料袋肆意流通的旧难题尚未解决,快递、外卖等领域又成为塑料袋监管的新盲区,导致了“限塑令”执行效果出现反弹。
“灰色地带”影响“限塑”效果
为配合“限塑令”落地,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对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制定了相关处罚措施,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执法部门取证难、执罚难是重要原因。尽管很多地方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常检查塑料袋生产厂家,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一些没有注册登记就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非常隐蔽,给源头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一些地方的执法检查缺乏持续性,导致很多农贸市场、个体商户继续使用超薄塑料袋。
另一方面,“限塑令”本身存在局限性,产生了很多“灰色地带”。由于自备购物袋顾客越来越少,大部分顾客为图便利都会直接购买塑料袋,超市成为最大受益方,使得“限塑令”有转变为“卖塑令”之嫌。
消费者对“限塑令”知之不详或主观上仍存图省事观念,也是造成“限塑令”执行难的重要原因。在位于民航总医院附近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内,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正在购物的顾客,其中9人赞同“塑料袋会造成白色污染”,但只有2人自带了塑料袋,且很多顾客表示“经常接受商店、外卖、快递等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
加码“限塑令”重在执行落实
国家邮政局等10部门11月初联合发文,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提出到2020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这意味着,“限塑令”将迎来加码落实的新时期。
不过,要切实做到加码落实,亟需相关部门出台细则,明确监管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改变“限塑令”目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一方面要“堵”,从源头上遏制。既然“限塑令”当初由政府推行,就不能完全依靠商家自觉来实现。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在塑料袋生产的审批、监控、执法环节中出狠招、抓落实,不让违规产品流入市场。
另一方面要“疏”,完善塑料袋销售、使用和回收的全链条制度设计。可通过政府补贴,对使用环保袋的消费者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更多人养成随身携“袋”的好习惯。同时可以参照海外国家经验,对塑料袋适当涨价,大家“扯袋”的手可能会停一停。
此外,作为替代品的环保袋大都又贵又笨重。如果能利用生物降解等新材料,提升塑料袋的“绿色含量”,并做到平价又便携,相信不少人会乐于践行环保责任。
共享模式为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新思路。在今年的“双11”期间出现了可重复利用的共享快递盒,既解决了用户需求,又鼓励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袋的频率。“‘限塑令\’的核心价值在于向整个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资源有价,使用资源需要付出成本。”专家表示,只有引导大多数消费者形成资源有价意识,让消费者从思想上“限塑”,才能促进人们主动参与“限塑”,最终达到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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