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白潇报道 12月5日,市中级法院集中约谈10名涉执案件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督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8月25日至12月31日,市中院开展关于清理“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并于10月10日,向社会广泛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限期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对限期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律依法给予司法惩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有15名涉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被执行人履行全部债务,182名被执行人履行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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