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杨)记者昨日获悉,年关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针对违规吃请易发多发问题,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在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通过廉洁短信、QQ和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提醒各驻在部门干部八类饭局不要参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
不准参加公务宴请。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对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外的非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安排。
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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