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7年,琅琊区加快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机制,重点做好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该区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去年7月开始,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525元、320元。为城乡低保对象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国家级支出型贫困救助试点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救急难”探索成效明显。推进城市老年家园公建民营改革,争取资金300多万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2000多名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等四类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全区161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为年人均5200元、4200元,全年发放资金70.3万元。健全孤儿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核实,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按时发放补助生活费。结合《琅琊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建立流浪管理信息员制度,加大巡查、劝导、帮扶力度。重点做好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的补贴工作,全年为2419名贫困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84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
(叶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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