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社交平台的快速发展,网络餐饮生意日益火暴,但也逐渐暴露出食品安全问题。毕竟我们使用APP订餐时,除了精美的食物照片外,商家所提供的信息并不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个人健康证等证件信息,很多时候下单者只能参考其他消费者留下的评论意见。毫无疑问,消费者在遭遇货不对板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时,多半只能“吃哑巴亏”。
可幸的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起开始施行,当中明确了网络餐饮经营许可内容和服务范围,让规范管理更具体,也更有可操作性。给网络餐饮服务戴上“紧箍咒”,无疑是为广大消费者享受网络订餐服务送上了一颗“定心丸”。
按照该《办法》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或许有人认为,网络餐饮的优势之一就是价格实惠,而这种价格实惠,正是缘于很多外卖商家没有实体店铺,无须支付昂贵的租金。这样的看法似乎不无道理,但试想:如果网络餐饮不需要实体店铺,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地方炒菜做饭,然后通过网络叫卖,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如此一来,网络餐饮将处于混乱无序状态,食品安全毫无保障,这显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景象。
也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这一要求,会抬高商家的经营成本,但这是保证食品安全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显然,在餐饮便利与食品安全之间,我们需要而且首先要保证后者。
网络餐饮新规与时俱进、顺应民意,必将为“舌尖上的安全”筑牢守护屏障。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只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样的路子才会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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