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拨2016年秋季学杂费补助金,其中涉及市第二十七中学14名学生的补助资金共1.12万元。但截至2017年7月,该校共有13名困难学生仍未领取到这笔补助金,补助金到底去哪了?调查发现,该补助金仍躺在账上“睡大觉”! (《中国纪检监察报》1月30日)
2016年秋季学杂费补助金,延宕至2017年仍不发放,谈及原因,该校总务处主任林海称:“由于我那时事务繁多,忙不过来,就忘了……”说得轻巧,倒也“坦诚”。问题是,什么事能比贫困生的补助金重要?对于贫困生来说,他们正“等米下锅”,拖延数月而不发放,后果无疑严重。
有个细节是,14名贫困生该领补助金,但13人被拖发,难道另一人享受了领到补助金的“特权”?真相令人失望。原来,这名学生在开学时因家庭困难未交学杂费,补助金被直接扣除了。且不说这种扣除是否合规合理,单就逻辑而言,既然能够直接扣费,为何第一时间想不到向贫困生发补助金?这个聪明劲为何不能放在善待学生上?
表面看,睡大觉的是贫困生补助金,实际情况是,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良知在酣睡。如果这事关乎自身利益,他们还会一拖数月吗?说白了,不是自己的事他们就不操心,也不够上心,不愿意尽心。正如相关调查组所称,这是根本没有把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当回事,没有把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放在首位。
不光在学校,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同样存在此类现象。缺乏同理心是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乃至乱作为的一大原因。相关人员缺少同理心的根源何在?不拿民众当回事,就在于民众无法有效监督和制约到他们。以迟迟不发补助金为例,贫困生显然无力博弈,也不敢叫板。如果不是当地纪委对涉事学生入户访查时发现问题,这些贫困生可能至今还领不到补助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有利于老百姓的事应该快做、做好,而不能不给好处就不办,不被督促就不办,不被全程盯着就不办好,这样的工作人员该被问责。
对老百姓来说,相关人员看来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做好分内事,敬畏手中的权力,把民众放在心上,这不是过分要求吧?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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