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指导意见》就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国办:
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提出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公开内容全覆盖,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意见》明确了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为公开重点。一是脱贫攻坚领域,二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三是教育领域,四是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五是环境保护领域,六是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七是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最高检:
坚决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新规,坚决防止和纠正犯罪嫌疑人“假冒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和普通人“被精神病”而错误强制医疗。
为提高监督准确性,及时发现“假精神病”和“被精神病”,《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可以会见涉案精神病人,询问办案人员、鉴定人,听取涉案精神病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向涉案精神病人的主治医生、近亲属、邻居、其他知情人员或基层组织等了解情况,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了解情况,就有关专门性技术问题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鉴定,开展相关调查。
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院对精神病鉴定程序的监督工作。按照规定,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存在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精神病鉴定超出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等六种具体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规定明确了强制医疗审理活动监督的内容,规定检察院对法院强制医疗案件审理活动实行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对未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等十种违法情形。
(以上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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