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2月25日《新京报》)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法。对于一些莽撞的司机来说,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够扣。由此衍生出职业“黄牛”,专门搜集驾照替人销分。这一现象严重扰乱了公安交管部门正常的执法办案,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此外,一些车主容易对“买分”处理违法记录产生依赖心理,在行车过程中,肆意逾越规则,降低安全防线。
一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黄牛”的打击力度,“买分”“卖分”和非法中介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惩。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专门出台《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如今,“驾照销分新规”将防范力度进一步升级,必须事先进行实名制备案,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以往买分卖分,都是在发生交通违法后再找人销分。实名制备案后,驾驶人只能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再狡猾的“黄牛”也成了“马后炮”。同时,备案也不是随便绑定多少个驾照都可以。根据规定,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这些条件大大限制了买分卖分的空间,可以有效防范“黄牛”非法牟利。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驾照销分新规”只是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违法处理,并未彻底堵塞替人销分的漏洞。首先,一些经常违法的老司机,可能会未雨绸缪,提前找人进行备案,以备不时之需。即使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车主照样可以用另外三本驾照为自己一个人来销分。其次,虽然有同时绑定数量的限制,替人销分不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但从另一个角度讲,这种限制也变相提升了销分的“含金量”。有网友就指出,一个“枪手”只能替5辆车销分,恐怕黄牛又要涨价了。
谁违法处理谁,这是基本的法理。之所以会出现替人销分,关键在于交管部门在处理违法时往往不能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给了李鬼冒充李逵的机会。事实上,现在的电子监控技术已经相当先进,不仅能够抓拍车牌号,还可以清楚显示司机的体貌特征。此前,深圳等地已经率先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当驾驶人前来处理违法时,系统会自动与抓拍的违法图像进行比对,不一致则不予处理,从而有效防止“顶包”。这种做法值得全面推广,作为“驾照销分新规”的配套措施,确保规范交通违法处理的制度善意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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