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原沙田护卫队伏击组组长宋海兴同志被国家民政部评定为烈士。2月28日,宋海兴烈士证书颁发仪式在坑梓街道办举行,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和学习宋海兴烈士英勇无畏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坪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陶永欣为宋海兴家属颁发了烈士证书,区领导吴筠、林良沛、王德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宋海兴同志2005年7月进入沙田护卫队工作,曾担任联防队员,2011年12月任职沙田护卫队伏击组组长,负责维护社区治安工作。2014年7月25日晚下班途中,因勇斗一名持刀行凶的歹徒不幸牺牲,年仅36岁。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为宋海兴同志申报烈士荣誉,同时关心照顾其亲属工作生活。2018年2月,宋海兴同志被国家民政部正式评定为烈士。
坪山区将通过新闻报道、事迹宣讲等形式,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发扬宋海兴烈士见义勇为的精神。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将积极做好宋海兴烈士的褒扬工作,落实国家相关优抚政策,让烈士亲人工作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英灵伟绩犹未远,浩然正气垂人间。我们缅怀英烈,更要深刻学习和发扬烈士精神,将其融进我们每个人的血脉,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原题为《【关注】勇斗歹徒不幸牺牲,宋海兴同志被国家民政部评定为烈士》 内容来源:坪山发布、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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