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的名录严重影响了对我国濒危物种的有效保护,需要尽快更新。”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马进指出,我国现有的保护物种名录严重滞后,严重影响对濒危物种的有效保护,并呼吁新组建的国家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部门,依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评级和《中国自然观察2016》的物种保护状况评分,尽快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分别于1989年、1999年颁布实施,期间除了将发菜调为一级保护植物、将麝调为一级保护动物外,几乎没有做大的调整。
翻阅过往新闻,更新保护名录的呼声近年越来越强烈,甚至早前有人发出“野生动物等不起啊”的调侃。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初国家建立重点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名录,就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有效维护生态物种的多样性。但倘若保护名录没有及时跟上客观环境的变化,就有可能变成对另一些动物的“间接伤害”。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未能与时俱进,同样给相关部门执法出了难题。一年前,“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公主”两起事件一度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当时就有专家指出,正是因为穿山甲受到保护的级别不够,导致对相应的违法行为惩戒失之于宽,助长了一些人肆意妄为。此外,部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利用,还涉及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和转型,同样是不能忽视的现实问题。地方层面,一些省市已然有了行动,比如北京早在2007年就调整了市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八哥等过去人们眼中的“宠物”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真正被法律“宠”了起来;2016年,浙江也调整过该省保护名录,禾花雀、果子狸等过去经常上餐桌的动物被列入重点保护对象。
对野生动植物的有效保护固然不能单纯依赖一份名录,需要人们从观念教育上、监管部门从管理执法上的多方面齐心合力,但对那些已经处于濒危保护名录之外的野生动植物来说,名录可能意味着在关注度、各方投入等方面更多更直接的东西。去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保护名录每5年更新一次;“穿山甲公子”事件后,国家林业局负责人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回应表示,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加上此番委员们提案呼吁,希望相关部门不会再让野生动物等不起了。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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