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 19日,一辆河南牌照的货车行驶在宝天高速公路上,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交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厢里有腥臭味,检查发现里面有一条约两米长的鳄鱼。由于该车驾驶员贺某不能提供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属于非法运输。
当天上午,高交大队宝天中队交警陈刚、吴际在对一辆河南牌照的车辆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厢里散发出浓浓的腥臭味,他们立即对车厢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只见车厢里装着几十个泡沫箱子,均是海鲜。而在这些箱子中间,还有个长木箱,这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他们将木箱打开后,发现里面捆着一条约两米长的鳄鱼(见右图)。经过询问,驾驶员贺某称,货主将这些海鲜货品装车,他只负责将这些货物运往新疆,其他的不清楚。贺某无法提供相关有效的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属于非法运输。
目前,贺某和这条鳄鱼已经被移交至宝鸡市森林公安,接下来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本报记者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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